法律咨询

公司裁员,并且承诺了经济补偿,我在公司工作了一年半,还可以拿失业金吗?公司有权用失业金抵扣一部分经济补偿吗

合同纠纷
2019-12-10 21:59:0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不能抵扣,公司裁员可以领取失业金。
  • 可以拿失业金的,失业金不可以抵扣
  • 累计上了一年的失业险吗
    追问:已经上了一年半的保险了
  •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及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能缴纳社会保险。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养老保险不可以缴纳。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可能属于个人灵活就业或者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那么都是不满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虽然是公司裁员,但是必须要连续缴纳保险一年以上才可以。1、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 领多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各地领取的月标准不一样。
  •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员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您好,建议您咨询社保中心。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公司裁员经济补偿多少
5362
防卫过当构成故意犯罪吗
故意伤害罪
防卫过当构成故意犯罪吗
孩子选择抚养权的材料
子女抚养权
孩子选择抚养权的材料
民事诉讼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诉讼程序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38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75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24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12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95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89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