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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7年11月在某单位开始工作,2019年1月签订劳务合同,2019年4月缴纳社保及房公积金,2019年11月口头通知被辞退,都可获得什么赔偿

合同纠纷
2019-11-28 20:06:2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签订几年劳动合同?建议立即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2019.1.1-2022.1.1的三年合同
    解答:你好,那建议立即申请劳动仲裁。我们会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被无故辞退可以主张补缴社保,享有每年2个月工资赔偿金。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
    无故解除合同是违法解除合同,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主张用人单位从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补缴社保。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公司能将签成劳务协议的员工无偿辞退吗?
    不能,因为该员工本质上和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员工无过错,不在无偿辞退范畴。
  • 劳动法规中关于辞退员工经济补偿规定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解除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注】以上内容即新劳动法中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 做一年给一个月的本人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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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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