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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公司12月31日员工合同将到期,某部门经理对其中有一名员工工作表现不甚满意不想再续约明年的合同.按规定公司应该提前30天通知该员工,但由于种种原因到16日才开始通知,请问我公司应该支付多少违约金给该员工?该员工是2002年1月份入职的,合同是一年一签的,是否还需每年赔偿一个月? 请复,多谢! 余先生

劳动纠纷
2006-12-16 14:50:3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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