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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忘记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了,不是故意不签,确实是忘记了,且员工也没有来主动要求签劳动合同,但是在试用期内发现员工工作懈怠,上班经常玩手机,逛网页,聊天,且能力也不符合公司的要求,领导就要把该员工辞退,该员工就咬定没给他签合同,要求赔偿,这样公司要给多少赔偿呢?是否一定要赔偿

劳动纠纷
2019-11-20 12:03:0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事实,由用人单位提供证据证明。不能证明的,则视为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需法律帮助,您可以点我头像联系我进行免费咨询
  •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所以,试用期内辞退不需要补偿。
  • 你好没签劳动合同是需要给予二倍工资差额的赔偿
  • 你好,这个一般可以起诉解决。
  • 你好!是要给员工赔偿金的。
  • 你好!公司需要通过特殊手段处理才能避免用工风险,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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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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