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询一下。怀孕期间(孕4个月)想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法定,公司应该赔偿几个月的离职补偿金?是N的双倍,还是一直赔到三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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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辞退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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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您可获得入职以来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单位涉嫌非法解除,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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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工作的年限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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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龄,每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如果公司没提前30天通知,再加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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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是您自己想要离职,是没有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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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龄,每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如果公司没提前30天通知,再加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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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三期工资是可以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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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