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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本人2001年买了一套公寓房,一次付清,合同当时是用别人的名义签的,现在有两个问题请教相关律师 1.发现发票丢了,还能找开发商补发再办理产证吗? 2.如果暂时办不了证,可以用预售房合同(朋友的名字)和朋友委托我办理房屋租赁的委托书作为房屋所有权书面文件把房子出租给他人? [[i] 本帖最后由 eliteblues 于 2006-12-10 01:42 AM 编辑 [/i]]

房产纠纷
2006-12-13 16: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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