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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经协商,无解释就将我降薪降职调岗,调离生产线到仓库。我不同意,坚决留在原岗位工作生产,公司以我旷工3天,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我没有签字。现在将通过快递寄过来,我要签收吗?

劳动纠纷
2019-11-05 14:41:0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看下我关于调岗的文集内容
    追问:现在公司,将通过快递,将我不认同的解除劳动合同寄过来,我要不要签收吗?如果签收对将来仲裁要求赔偿有影响吗?
    解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才行,且必须采用书面形式。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调岗,这里的不胜任工作必须有理有据,不能仅凭领导个人喜好决定;3、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伤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调岗,但调岗同样要有理有据;4、调整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调岗后薪水基本相当、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调岗(广东省高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这属于用人单位依法行使用工自主权);5、用人单位仅与劳动者达成调岗口头协议,劳动者在新岗位工作已经超过一个月,且调岗并不违反公序良俗,不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事后反悔的,法律不会在支持,所以劳动者对调岗有意见,最好早点提出来。
    追问:谢谢,现在公司已经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了,通过邮寄,要不要签收,签收的话对赔偿有没有影响
    解答:你签不签收,合同都已经单方解除了,你若认为违法解雇,只能申请劳动仲裁了。
  • 《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劳动合同(调岗调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范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一方发出变更的要约,一方发出承诺,双方合意,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和岗位调整,仍然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当然,使用这一条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或者给一个月工资的待通知金,并且支付经济补偿金。)
  • 劳动法降职降薪的规定
      1.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关于降职降薪的相关规定,因为其立法本意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偏向于保护劳动者。
      2.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由用人单位根据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公司单方降职位的行为是违法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五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 公司没有经过职工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单方降薪是不合法的。 那么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款 第三项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者是可以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另外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实施)第三十八条、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八十五条、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补偿金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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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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