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部门)只能调解,没办法强制商家退款。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预付款形式消费的,因商家原因解除合同的同时要退回未消费余额,商家给予的优惠不能在余额中扣减。也就是说,商家需要退回600块,如果只是退200块的,可以投向12315投诉,要求处罚商家违反法律规定。
追问:怎么判定这是商家原因呢?有界限吗?
解答:比如说是质量问题,没按约定提供服务等等就是属于商家违约。
追问:需要怎么证明是商家的质量问题呢?我的照片都删掉了......商家那里不知道还有没有,如果他删掉了能怎么办?因为工商所的人说质量问题很难界限,我跟商家各说各的,需要证据啥的。如果调解不成,我可以起诉吗?
解答:删除照片的话就难以证明是否是质量问题了。可以起诉,不过如果您没有证据证明是质量问题,也没有证据证明是商家违约的话,诉讼也是很难胜诉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