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和用人单位签了合同!干了七天的活!工作中间他们让加班!还不给加班费!最后是受不了劳动的强度!才自己走的!这样的话!工资会给么!签合同的时候也拍照自己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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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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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主张您的实际工资,如用人单位行为违法,员工依据法定原因辞职,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涉及未支付加班费,可以一并申请劳动仲裁,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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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用人单位的侵害,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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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