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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三个月前进了一家韩国外贸公司,由于刚踏入社会不知道,进入公司是要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的,公司也没有说要签署,可这段时间我帮公司转账的时候把公司的银行卡给弄丢了,于是和公司商谈后我决定赔偿一半,但是我觉得也不是我的错,我转账的时候老板,来电话又改变了转账的对象和现金额度,而且我后面又一大堆人等着呢,我只能快速的按自动ATM机子,结果忘记拔出卡就走了,钱就被后面的人提走了,金额是14000元。可是公司都没有报警,都快一个月了才要去报警,这样我应该赔偿吗??还无缘无故不给我工资,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还说要扣我的工资!!

合同纠纷
2009-12-12 10:42:0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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