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2018年10月在北京某拍摄写真,承诺2019年11月拿成品有写在拍摄前写的合同上,到2019年9月,对该公司给出差评,才重新给我发了一份之前没有修好的照片,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能得到哪些权利保护,能否申请退款?

损害赔偿
2019-10-06 10: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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