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不了长时间家在仓山至闽侯铁岭上班辛劳与六天工作制度,在公司搬厂后步入正轨运转及定期复查时心血管医生建议多休养的情况下,坚持工作了半年多,于2010年3月底提出离职,可这时公司却不让,还利用所欠公司的三万元百般阻扰(我也尝试协商过如何归还,但均不肯),做为弱势的打工者来说,我和身体都无法吃消这样的两地折腾,就在一直手续办理不下的情况下于4月中旬自动不去上班了,公司这些年不肯给签劳动合同,连离职后的工资也未结算给我,现在我经济困难,还要不时吃药和去医院复检心脏、心肌,就近找了份工作,公司现在却突然要我马上尝还那三万元及其利息,请各位律师大人告之我应该如何办?我能要求公司付清所欠我的所有费用后再归还三万元吗?未签劳动合同,未结算离职工资这些有相应的经济补偿吗?公司如何结算给我的费用能提供具体方法吗?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八年多(社保为证),若为此公司要与我打官司追款,我有权追回公司当时未办理职工医保而让我个人支付的庞大医疗费用吗?这些有时效限制吗?因公司在地方有些关系网存在,我轻意不敢去申诉,恳请大律师保护我这个打工者权利吧,谢谢。需要请的律师费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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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企业应给你双倍的工资。你离职是职工的权利,你只要提前一个月交公司离职申请就可以了。
关于公司要你归还所欠的三万元费用问题,你应该按照当时欠费用时的双方约定予以归还。
公司未办医保,导致你未能享受医保,你所承担的应医保承担的费用,你单位应该承担。
希望你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帮助协调或仲裁甚至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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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立即同公司解除事实劳动关系;
2、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公司主张双倍工资;
3、你的医疗费用,可以主张公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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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