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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在深圳的门店全部关闭店,现要求我调动去其它城市,我拒绝了,公司要求我提出离职,我这样的情况可以得到赔偿的吗

合同纠纷
2019-10-01 00:44:0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追问:你好,由于我签的是外包合同,合同上写是全国性安排工作,公司也不是裁员,是深圳所有门店关闭,要求我们调动去其它城市,这样的情况我拒绝的,那么这样我可以要求经济赔偿的吗?我的薪资可以在关闭店的第二天能够全部结清的吗
    解答:你好,合同上约定是全国性安排工作,你主张赔偿有的困难,工资要当时结清的
    追问:公司意思是调动其它城市,要么主动离职。如果我不主动离职的话这样会产生什么后果呢?赔偿方面如果在可以的情况下我还是想要,所以像我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深圳的所有店闭店后第二天结清我所有的薪资吗?这样的要求可以提出吗
    解答:你不离职一般需要到其它的城市,你主张赔偿有的困难,工资要当时结清的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就需要出具离职证明,所以离职一年后劳动者可以和原用人单位协商重新出具离职证明。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投诉用人单位。
  • 劳动者辞职到期的,用人单位是应当为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第15条“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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