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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今年6月22号跟广州的入户中介签订了一份《人才服务委托协议》并付了定金,上面第四条写着委托方需要在广州市人社局网站公示时付清尾款,现在已经公示了,但是《协议》第五条上面写着如甲方单方面解除协议,定金不退还。 我想解除协议,但是中介不同意,必须让我付钱尾款。事实上他们帮我做到公示名单,都是最简单的,后面还有很多流程,比如回老家办迁出,我现在可以自己做了,他们并没有帮我很多,后面还有一半的流程,我想自己弄,前面的定金我可以不要,所以尾款也可以不付,请问我这有违法吗?

房产纠纷
2019-09-18 10:25:4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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