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去年9月5日入职的这家公司,今天收到裁员通知,,告知9月13日交接完,工资发到10月8日,只发底薪,请问下,这个赔偿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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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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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您可获得入职以来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单位涉嫌非法解除,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对此存在争议的,您可委托律师介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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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拖欠工资的去劳动部门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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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具体看劳动合同如何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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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具体看劳动合同如何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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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具体看劳动合同如何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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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建议人社局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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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完善您的问题方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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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公司经济性裁员的行为,那么是要给离职员工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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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