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不需要作出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一个月解除劳动关系,目的让用人单位通过这一个月的时间去找新的劳动者。单位文件并不能代表劳动合同法,且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不需要赔偿。
追问:但当时入职时所签订的合同是乙方解除本合同,凡由甲方及用工单位出资培训,接收的人员,应按甲方及用工单位相关规定赔偿其相应培训费和接收费用,这意思是只我不需要赔偿一万元,但需要赔偿合同所提到的费用是吗,那万一单位夸大其词,把这个费用说得很大,我是不是可以要单位提供这个费用的具体证明
解答:按照劳动合同法,一般的培训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无需补偿或赔偿,即使如你所述,真的需要赔偿,用人单位也要提供证据证实培训费用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