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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9年2月28日入职的,工作到2019年9月03日才签劳动合同,其中条款中增加了:有专项培训费,为9000元,服务期至少两年,请问如果我辞职的话,是需要赔付这9000元的吗?还是说他也要给我3月份到8月份的双倍工资? 其中工资是支付宝转账,公司监控为7月份才安装,工作记录有微信沟通工作记录,工地管理记录,日常打卡记录等

劳动纠纷
2019-09-03 16: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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