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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今年四月应聘于xx艺术有限工程公司xx项目任安全员,应聘当时我就说了不去其它城市工作,现在项目负责人要求我去武汉的项目上班,如果不去算自动辞职,从项目开始到现在也一直没签劳动合同,请问我能得到什么补偿?

劳动纠纷
2019-09-03 19:22:1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依法要求补偿金及双倍工资!
  •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支付加班工资等;
      3、如果单位扣押你工资、押金、年终奖等,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可以一起申请;
      4、搜集一些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装(有公司字样)、工作证、工作牌、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或者其他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
  • 未签订劳动合同会有如下后果:
      用人单位需要承担未签劳动合同的责任,就是后续补签了劳动合同也不能免除未签劳动合同的责任。未签劳动合同出具劳动纠纷通常需要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因此支付补偿,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期限。
      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
      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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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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