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没有如实告知,员工应该得到多少赔偿金,而是用合同约定工资来计算,员工不知情,这样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有法律效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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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一年陪一个月,两年两个月以此类推,不够半年的算半年,超过半年不够一年的算一年。
追问:协商赔偿不存在
固定的标准吧
解答:你还不想协商?那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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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当然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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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少付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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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请多协商多沟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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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当然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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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是双方自愿协商,对解除进行约定,双方达成一致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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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