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的叔叔今年54岁,前天在工地上干活回来在宿舍里死亡,也买了意外保险,现在工地老板只愿意出8万,请问,我该怎样让他们赔偿金额,请律師帮帮我,谢谢

劳动纠纷
2019-07-23 11:37:2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工人死在厂里宿舍,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厂方在工人死亡中不存在过错,就没有义务进行赔偿。不过,出于人道主义,可以适当补助一些安葬费用。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是可以争取赔偿的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介入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