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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9年3月6日到某混凝土公司上班,当时谈的工资试用一个月4000,试用期后5000,后来因为单位一直给我按4000的工资发放跟单位领导闹的不好,单位2019年5月16日辞退我了,单位一直没给我缴纳保险,一直没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在4月份我工作时有点小失误,导致两车不合格的混凝土发往工地,单位总共实际损失2000,扣了我2000,在别的单位发生这样的事情也就是扣个100-200的,跟领导闹的不好,也是有这个原因 然后我上班时间是上24休息24,单位没有不定时工作制度资格,也不给计算加班费,我工作期间还有五一假期,我都没休息。别的同事工资是28天满勤5000元。我该怎么维护自身权益,通过什么途径争取哪些利益?

劳动纠纷
2019-07-09 11:40:5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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