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月底办离职,但公司提前缴纳了7月的社保,让我自费承担全部金额,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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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监察大队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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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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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是与工资相挂钩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生育保险(0.8%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单位0.5%-1.6%全由单位承担)。因为各地平均人均收入不同,各省市地区承担的比例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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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社保怎么续缴?
1、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理失业证,在到社保中心办理续交手续。如果放在单位的话,那么到单位办理参保手续。
2、因为单位和失业自由职业者的参保缴费比例是不一样的,单位的形式缴费的钱也多。
3、如果现在再继续缴纳2年,够了15年,那么养老保险可以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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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就应该这样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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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