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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从2009年开始由公司交社保至今中间2014年5月因更换公司导至少了一个月没交上。现在能补交吗,应该要怎么处理

劳动纠纷
2019-06-28 01:00:2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到当地社保局补缴社保
  •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社保是强制险,公司必须要为员工购买,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给你交社保,若公司没有买社保或没有按实际工工资交社保,员工可以向社保局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应该给你缴纳社保,但没有缴纳的,你有权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你在劳动仲裁时可以提起诉权。
    要找劳动仲裁机构或者人设局去算,因为各地还不是很统一,有的地市有自己的文件,是你不知道的。现在你要做的是:搜集你一年前在公司工作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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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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