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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公司一个多月了,公司也未签劳动合同,我们工资计件制,现在货也不多,老板还要调低单价,请问这样是不是变相辞退?主管说要走可以,自己写辞职书,这样还能不能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劳动纠纷
2019-06-05 11:28:5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员工自己离职或辞职,则无法要求失业金和经济补偿。但如果公司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办理社保或拖欠克扣工资,则公司存在法定过错,自己不要主动辞职,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被迫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 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 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公司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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