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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和一张派遣协议书,合同内容约定工作内容和地点是参考派遣协议书,合同期限19年2月25日到19年12月31日并且试用期2个月,违反了劳务派遣合同需要签两年以上以及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一个月,这个我知道我没介意。待遇是税后3900,五险一金由公司交。 我于2月25日开始在用工单位上班,有钉钉打卡记录。期间无工作差错。5月13日用工单位上级给用工单位办公室打电话说不知道用人单位有换人,不知道有我这个人和我的名字,要了解一下情况,我立刻告知用人单位人事,人事反问我是不是没叫办公室领导报给上级我说我不知道有这个事情。十分钟后人事给我打电话说用工单位上级直接跟老板打电话要求换人,说我耳朵不好影响效率(用人单位人事面试我时我有讲过这一点)。 办公室领导一直跟上级沟通,5月17日上级来电话正式要求换人。人事也要求我准备好交接。派遣协议里有写‘乙方理解并同意:无论因何原因,一旦被用工单位退回,乙方应接到退回或撤回的通知后第一个工作日到甲方报道’,实际上人事都是电话通知我回用人单位总部,并说会给我安排其他岗位,但要先跟老板聊一下才能确认岗位。 5月22日开始交接,5月24日在用工单位最后一个工作日。 5月27日,上午公司一直在开会,下午老板外出走了。人事跟我讲试一试行政出纳岗位 我问薪资,她说晚点发我。行政出纳开始教我,三点半人事发我薪资结构‘基本薪资1870+岗位补贴830+学历300+满勤200+单身补贴200’,没一金,社保要承担自己的部分。我不太同意,但办公室人多没当下提。人事说前三个月3400,如果做得好可以提前申请4000薪资。晚上回来我打电话跟人事讲不考虑这个岗位,人事引诱我说出辞职。后面我又打电话说在考虑,这个薪资太低很难接受,人事叫我先做着明天正常上班。 现在不想做,想拿半个月的赔偿金,行政出纳流产要走了怕她不放我,我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5-27 21:42:4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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