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三月初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非欠薪解除合同)离职完成后公司欠发二月及三月初几天的工资,同时还有几千元的报销没有发放。一直到现在还没有给我,请问我目前去劳动仲裁,好像原来拖欠金额的25%已经废除了,那现在除了要求支付工资和报销,还可以要求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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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自己辞职,那么就只能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和报销。如果公司涉及违法解除,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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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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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可以要求拖欠工资总额50%至100%的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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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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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