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周到岗三天,其他两天在家工作,半年后公司反悔,立下各种新的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约束本人。本人认为合同有效,继续按合同约定时间一周到岗三天,其他两天在家工作。于是公司发函,内容是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是本人部到岗属于矿工。
请问,本人有申请仲裁的机会吗?
-
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先协商,协商不成,那么建议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需要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
你好,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收集证据劳动仲裁
-
你好,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根据合同执行。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利益。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