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开个服装加工部,但是我这里有个工人以前就是高血压,平时血压高200多,但在车间工作的时候因为其他人说闲话他生气了引起脑出血,在发病当时是我叫的120车送的医院,而且我给他交的检查住院费,现在这个人没有生命危险,出院了,左手活动受限,他家属想在追求我的责任,这个厂子是原来别人开的,他以前在这里上班,我刚兑过来不到两个月,这个人也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我们也是雇佣关系,有活他就干,来一天我给他一天的钱,来走随便,这种情况我还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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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是否与工作有关,若自身疾病造成的,与你无关
追问:他想追究我责任,要求我赔偿他3万元钱 我本身才接手这个服装加工部1个月零20天,他是我上家老板招进来的,我也没有和他签合同,也就是雇佣关系,有活他就干,没活他就不用来,来干活觉得合适他干,不合适他可以不干的,来去虽便,没有时间约束,他以前就有高血压,这样饿哦需要赔偿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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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事宜与律师手机微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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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