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在百忙之中打扰你,请见谅!
我在家乡的父母在年初的时候跟同队的一户人家口头签订了承包田地的合同。承包期是一年,在承包期里种两季庄稼,除每季收割的时候付给对方每亩100元之外,其他所有的费用的均由我家自行承担,包括发生的一切因自然灾害引起的后果均由我们承担。当时承包的时候,对方说,因为家里的父母均患有癌症,如果治疗需要大量的钱,仅靠庄稼是不行,而且现在为了治病已经欠了很多的外债,(这些都是事实,全村都知道),现在想出去打工,家里没有劳力,地这样荒废就太可惜,因为这种承包的现象村里还有很多,于是我的父母就承包了。
可是到年中的时候,村里开始谣传说他们家在外面超生了,所有村里就开始要罚款,因为找不到他们家里人,所有要让我们家承担罚款的费用。
眼看就要收割水稻了,村里强行制止不让收割,并且由村里强行收割来充当罚款。
我想向律师咨询的是:
1、我们家这种口头协议的承包合同有没有法律依据?
2、村里这种做法有没有法律依据?我们家该怎么样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