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我家房子拆迁,当时给我安置一居室,给父母安置一居室,母亲嫌小,我们合在一起要了一个三居室,2000年房改,母亲用父母的工龄买下了这套房,房本下来写的是母亲的名字,2005年父亲去世,2013年母亲把房子卖了住进养老院,房款存起来做养老之用,请问,我是被拆迁安置人,卖房的钱我可以主张给我相应的补偿吗?我能主张的份额是多少?
-
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键要看拆迁安置协议的内容、房屋档案登记情况、有无遗嘱以及遗嘱是否有效。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
可以 根据拆迁政策或拆迁协议等主张相应份额,如有争议,可委托律师介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
按照产权情况确定
-
可以,一般按照面积或人均,律师帮您解决——
-
您好,可以主张给予适当补偿!
-
您是有份额的,是 可以争取的
-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