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18年9月份在邯郸买了一套期房。购买协议上写着交首付同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至今为止还没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这属于违法行为吗?
售楼顾问回复说,公司在房管局的备案到期,会在19年5月份,最迟6,7月份办理网签。
我不太放心,这属于违约或违法行为吗?我该如何维权呢?可以要求退房和赔偿吗?辛苦您解答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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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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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键要看合同是如何签订和如何约定的。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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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如对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 行或存在违 约的情况,可以起诉主张解除合同并退还款项以及支付违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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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否则盲目要求退房容易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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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没有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没备案,是否有风险要律师调查,比如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是否有土地和房产抵押等,您是否能退房得看您预约合同约定,否则盲目要求退房容易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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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委托律师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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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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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按《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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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有利证据通过,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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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