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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在今年8月22日辞职离开A公司,当时公司找借口而没有把我7、8月份的工资结给我(共四千多元),口头承诺9月份结清,但公司在9月20日就关门解散了,场地也被放东收回,一直都无法联系上负责人。随后我申请劳动仲裁,今天去领取了劳动仲裁通知书,说在5天之内要交520元的受理费才给予开庭仲裁。风险已在,请问仲裁后我能拿回我那些工资了吗?这种状况工资从何而来呢?好矛盾,不知道该不该立案仲裁呢?? 请问有没经历过或听过这种情况的案件,给予您们的宝贵意见,谢谢了!一个无助的打工者

劳动纠纷
2006-10-14 00:07:1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是否能够拿回工资,要看公司还有什么财产可供执行。
  • 这官司打还是不打好呢?因为打的话下星期之内就要交受理费了。虽然说最后由败诉方承担,但
    问题是现在公司看不到什么了,可以说不存在一样(也许还未注销),办公场所都已被房东收回了。我不知道还有什么财产可言,是否这样就无法执行而拿不到我的工资了呢?谢谢大家的支持与帮助!
  • 谢谢个位律师的意见,现在公司连人都找不着,财产在上个月就卖光了,下个星期一是上诉交钱的最后一天期限,我可能不去理了,唉,因为经济困难,所以就不再冒这险了。都怪自己当时没处理好,落得今天这个局面。
  • 不谈法律实体问题,如果公司已无任何财产,那么拿回工资的希望不大。
  • 如果不能确定公司是否有财产,诉讼的风险很大。






    四川成都 王良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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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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