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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甲方可根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并调岗后的薪资待遇按照新岗位工资标准执行。这是否合法有效,我现在被调岗调薪,如何维权?

劳动纠纷
2019-05-27 08:30:2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
  • 可以,但基本工资应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且约定不明确,容易引起争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应该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用工八个月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七个月的双倍工资并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此时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建议可以先签劳动合同和解除协议,以便为维权保留证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拿着劳动合同和解除协议,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合同内容
    追问:那公司认定说劳动合同中就是如此约定的,公司有权执行合同约定,那我该如何维权?公司如此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不合劳动法,或者劳动法中是如何规定的?
    解答:来所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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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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