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参加旅行社去北京旅游,下车后在去就餐饭店路上走了10几分钟摔倒(黄府井大街汽车不能进),股骨颈骨折,经手术全髋置换,现在出院已经三个月,恢复不理想,只能借助拐杖下地.肌电图报告为坐骨神经高位损伤.医药费用3.3W.旅行社的答复,意外险只能赔1W,责任险基本行不同,评残要6个月后. 请问:1、如果起诉旅行社,原被告方责任应该几几开? 2、是否可以考虑对旅行社和医院一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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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另外一个律师站长的回复,不知道我该不该起诉.
站长回复:责任划分我觉得应该看你与旅行社所签订的合同。如果合同没有对此做明确的
约定,我觉得应该由旅行社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2006-8-16 12: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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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dshake 非常感谢各位专家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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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责任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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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没有责任.建议你从保险和旅游合同来考虑赔偿问题.最好当面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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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很难确定旅行社和医院有什么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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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