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甲乙丙三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现在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合同,还需要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吗?合同中有约定支付居间服务费,但是实际交易并未达成。丙方要求支付居间服务费,有法律依据吗?

房产纠纷
2019-12-06 17:32:5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居间服务费是依据中介方提供的服务来的,虽然你们双方已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但是中介方已经提供了部分的服务,所以仍应当支付部分的居间服务费
  • 解除的原因呢?。。。。
    追问:家里出了点问题,首付凑不齐了
  • 买卖合同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者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主要法律依据,因此购房者不能不慎重看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注意以下问题:(1)在合同中,应注明与开发商谈定的付款方式。(2)明确注明房屋面积(3)对交楼日期要有严谨、具体的规定(4)明确煤气通气的准确时间(5)明确产权证发放到购房者手中的准确时间(6)认真查核合同附件,注意房屋平面图与所购房屋是否一致(7)约定设计变更时如何承担责任(8)仔细研读补充条款的内容
  • 解除买卖合同一般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法定解除,一种为约定解除。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而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为约定解除。我国现行《合同法》规定了五种情形,只要符合任意一种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