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因为什么原因,单位是不能拖欠职工工资的,依照当地的工资支付条例,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你的工资。
针对工资,各地法规大同小异,例如《北京工资支付规定》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除劳动者工资。
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事项外,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应当符合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扣除劳动者工资的,扣除后的余额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所以,如果单位不给你工资,你可以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你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