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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过试用期两个月!因为在超市拿个鸭掌吃被炒、劳动合同是三年的!我该咋嘛办

劳动纠纷
2019-04-03 13:39:1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这要看你们合同的具体约定和相关证据
    追问:我是超市开车送货、就顺手拿了个鸭掌、都过试用期两个月了、现在超市以这个为理由炒掉我!合同上没写这个!现在超市还有我两个月工资没开!我该咋嘛办
  • 如果签订了合同,一般按合同执行,也可协商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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