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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离七天,公司还没有给我解除社保和劳动合同,进下一家公司近不去,我要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6-21 14:33:0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
  • 如果您是本市人员就可以拿您的身份证到当地社保中心办理个人自交养老和医疗。如果您觉得医疗和养老费用太高缴纳不起,那您可以找个单位上班,由单位缴纳。如果您是属于4050岁年龄不好找工作可以到社区街道申请4050就业困难人员补贴,这样您每月缴纳的社保由政府给您承担一部分。或者您也可以到村居委会办理城乡医社保 。
    非本市户籍人员只能找到下一家单位由单位缴纳,如果不待在这个城市可以到当地社保中心办理医疗养老的转移,转移到下一个参保城市继续缴纳。
  • 员工自离后,公司可以寄邮件告知来上班,之后就拿着邮件的回执来解除劳动合同,最好公司下个文件,写明员工自离的时间,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订书面合同,这一点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合同期限1年内,约定三个月试用期是违法的。试用期就应当购买社保。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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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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