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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的带薪病假已经休满,公司有规定可以申请无薪病假,请问病假期间,无论带薪还是无薪病假,公司是否可以对我进行岗位调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2019-05-18 08:57:4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是工伤,还是非因工负伤或患疾病?后者如果不能胜任岗位单位有权调整岗位。
    追问:非工伤,心脏问题,属患病,但可以进行工作
    解答:《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可以进行工作就得返岗了,不然就是不能从事工作。可以解除,但是要付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种特殊的合同解除形式,是指劳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特别是对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作出了严格的限制。
    (1)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③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这里所说的“患病”,是职业病以外的其他病症;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后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上述3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龄给予经济补偿。
  • 1、病假期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看劳动合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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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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