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姐夫于2017年二月份至2019年一月份期间在工厂食堂做厨师,2019年一月23号中午在宿舍休息时突发脑溢血,因为食堂是私人老板承包的,没有买社保,也没有签任何的合同,食堂老板也没有和厂方签有合同,我该怎么申请。

劳动纠纷
2019-07-11 12:56:2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食堂办理了营业执照,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要根据工伤的等级而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对于参保和未参保职工的所负责任是一样的,只不过责任承担的方式不同,用人单位如果未承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责任,就要承担受伤职工工伤待遇的全部责任,同时保证参保和未参保职工在发生工伤时,享有工伤待遇的标准一致。
  • 没有缴纳社保是没有补助金,具体情况,你可以咨询当地劳动局。职工工伤达到伤残等级的,单位不缴纳工伤保险,全部费用由单位承担,一次性医疗补助也是单位承担。
    一般情况是工伤赔偿需要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 通常按照合同情况处理。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