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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买一处商铺,在谈价格时是以总价94.8万成交,但是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交易总价是77.736万元。在谈买卖合同时,开发商以总价(94.8万)的6%每年返租(租房给开发商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共租6年时间。前三年租金抵扣了房款,后三年每年返现金。请问: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填写的交易总价77.736万,合理吗?

房产纠纷
2019-03-16 06:32: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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