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工地上的工人,早上还没去上班胸口疼得不行,送去医院就不行了,当时就去世了,这样他的老板需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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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情况可能不属于工伤,应当按照费因公死亡赔偿,一般是2000元丧葬补助费,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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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亡的话,老板不用赔偿,应该用人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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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赔偿,需要和老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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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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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是代表哪一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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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没上班,这种情况很难认定为工伤,老板不用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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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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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赔偿,没去上班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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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不是工作原因就能找老板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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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