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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劳动保障,因为我在18年9月10月的工资,那个老板到现在都还没给我,再加上当时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我想咨询一下怎样才能通过劳动部门要回我的工资

劳动纠纷
2019-03-17 03:15:1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尽量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建议先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无果再申请劳动仲裁。在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之前注意搜集好相关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作证或者厂牌,工友的证人证言、工资条等。
  • 现在离职没有?什么时候开始建立劳动关系
  •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 你好,如果签订了合同,要参考具体的合同内容,按合同约定处理。
  • 可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申请劳动仲裁,可委托律师代办。
  • 若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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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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