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购买天津东亚精装公寓,收房后发现所交房屋与样板间出入很大。而且合同上性质是写字楼也与其当初宣传的商住两用公寓性质不符。房屋还存在其他许多问题。目前业主维权近8个月,河东质监局给开发商有个处罚认定,虚假广告宣传,罚了20万。但广大业主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目前我们已经反映到市信访办,待回复!开发商又吐口说房屋没住没办产权证的双号房间可以退房,按2.75补偿利息。补偿太少,完全弥补不了业主损失!请专业人士指点,如何能减少损失维护业主合法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