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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10月参加工作(视同缴费),单位1993年1月开始缴纳养老,2005年12月开始缴纳医保,2017年4月辞职,成为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一直在缴纳社保),2019年8月退休。请问,我需要补交医保吗?因为单位2000年至2005年11月未履行为职工缴纳医保的职责,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补交医保款?谢谢。

劳动纠纷
2019-02-26 01:51:3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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