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今年刚毕业在一家小企业上班,约定了两个月试用期,但是到了第四个月下旬的时候跟我说不符合公司要求,要我离职,其间没有签过劳动合同,买过社保,也没给我转正,然后我就按照劳动法像公司要了三个月双倍工资,违法辞退的赔偿和补缴社保,结果公司又说给我转正,我现在应该怎么处理,如果我答应转正,会不会在转正后签了劳动合同后公司辞退我,我应该向公司提哪些要求,如果我不答应转正,应该怎么维护我自己的利益

劳动纠纷
2019-06-14 19:11:4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他没有告诉你什么时候给你通知 说明这个小还不够规范 所以不一定什么时候通知你。
    2一般三天内给通知 一周也可以。半个月也是常见的。但你着急的话 可以再第三天给他 问一下情况。
    3和大小没关系。不要小看小。
  • 试用期离职流程: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试用期员工只要提前三日向公司提出书面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 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第一,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

    第二,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给你。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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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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