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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不配合开、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4-08 10:09:0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问的有点模糊。
    第一 你与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吗?
    第二 如果签有 那劳动合同还在合同期限内吗?
    第三 公司为你们办理了五险一金吗?
    第四 是否在法定的试用期内?
    还有 是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还是公司主动辞退?
    情况不一样 处理方式结果都不一样。
    但总的来说 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必须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这是公司的义务。你作为公司员工 索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你的权利。
    如果公司拒不提供 你们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的。在劳动争仲裁中 一般是不告不理。致于说到证据 在争议仲裁中 举证责任倒置 只要劳动者能够证明相关依据是公司保管 那公司负有举证责任的(举证责任倒置)。具体相关证据 你最好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仲裁机构咨询一下。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谢谢!
  • 您好,请问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什么违法行为?是否磕扣您的工资等?如果用人单位不配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您可电话我说明您的情况,我会给您更详细的解决方案!
  • 你好,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你好,是你主动辞职,还是什么情况呢?
    追问:有劳动合同书、没有自己辞职,只是公司撤柜。
  • 你好,那你可以劳动总裁的。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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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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