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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租的房子被别人租的房子失火烧了,我有责任出钱修房吗?

房产纠纷
2019-02-28 08:28:3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一首先应当查明房子着火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 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
    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 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 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
    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 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1和房主协商 向保险机关报损你损失 应该可以获得补偿的。
    2因房东没有履行维修义务 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损失。

    二如果是电脑的原因 可以与房东签个调解协议。
    三如果是被别人烧了 可以根据消防人员出具的鉴定寻求解决的办法。
  • 你好,起火跟你没有关系,你不用赔偿
  • 没有过错的话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承租人擅自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则构成侵权,其应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则须区分情况适用不同的处理原则,一是对附合和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分别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则。
      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承租人作为所有权人享有处分权;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区分合同无效、合同有效解除、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情形,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则。二是出租人是否对承租人的装饰装修进行补偿,又如何补偿,要区分不同情况。租赁合同无效时,出租人同意利用的装饰装修,基于不当得利对承租人进行补偿;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装饰装修的现值损失(现值损失是指合同被认定无效时,装饰装修的现存价值)作为无效合同的损失,由双方按照过错承担。租赁合同解除时,由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承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残值损失是指在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的剩余价值,这一价值的确定是以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的现值为基础,且不能低于合同履行期间摊销的装饰装修费用)。若合同解除双方均无过错,由双方依照公平原则分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 没有过错就没有责任。
  • 这不是你的责任,不应该你出钱的,应该由房东去协商责任人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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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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