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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我朋友全款买房,为什么还需要我去做担保人,由于交情好,碍于情面不好拒绝

房产纠纷
2019-03-28 19:28:1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合同中的担保人,应当承担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代为履行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

    如果居间人的恶意行为造成出借人到期不能收回借款的,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58条、第59条的规定,除民间借贷合同按无效处理外,居间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向出借人赔偿相应损失。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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