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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4月份向开发商缴纳了31万元的首付款,他说让我们回去准备资料,等他的通知,一等到了6月份也没通知我们办理贷款,我们去找他,赶紧办理贷款,要不退钱,要不先给我们钥匙,我们先装修,住着点,因为孩子要上学。他说不是不给办理贷款,而是还有一批人,一起办。开发商同意先给我们钥匙,我们又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大意是,我们协助开发商办理贷款,如果是我们的原因办不下贷款来,我们就一次性交齐剩余的钱,如果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我们房子不退,一直等开发商办下贷款来。可是10月份的时候,开发商给我们下了个通知,说我们住了这么长时间了,要么交齐剩余的钱,要么他们把房子收回。我们就去房管局一问,房子有纠纷,被查封了,所以贷不下款来,不是我们的原因。现在问题是房子有纠纷他还卖给我们,这不是诈骗吗?如果法院来查封我的房子怎么办?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房产纠纷
2019-01-17 10: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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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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